非常感谢小编的帮助!根据跟帖情况,你可清楚地看出,香槟花园虽是一个不大的小区,三百多户业主,但是问题确实太复杂了。香槟花园的问题涉及开发商、清水河社区、苏坡街道办、市区房管局、市区规划局、苏坡派出所、高新区法院等多个方面的众多部门,才能有效解决。有些部门多年以来,相互推诿,互踢皮球,前后矛盾,不作为、乱作为。所以需要转报成都市和青羊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联合查处和公正解决。还请小编继续跟踪和监督此事的督办。
其实,明眼人在跟帖中自有判断、自有公论。按理说,一个开发商,都交房12年之久了,物业公司也与开发商毫无关联,哪至于至今都还念念不忘与业委会争权、与全体业主争利。按常理,开发商打造的楼盘,交房后就与开发商无关了,除非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修得好的楼盘、业主满意的楼盘,本来可以成为开发商的品牌和形象,业主的口碑,就是在免费为开发商打广告,房子早就卖了,钱也赚了,何乐而不为呢?何必对这个楼盘老是扭住不放呢?既然如此,那必定有原因吧?
把小区搞得乌烟瘴气的就那十几个人,哪怕其中包括开发商自己及其各类购房关系户,但他们也应是普通的业主吧?理应支持业委会的工作,接受业委会的统一管理,同时维护好大多数业主的公众利益。文攻武斗、谩骂诽谤,标语横幅,大小字报......,那是文革动乱的场景,完全不应该在新时代法制中国之下的香槟花园重现!反复印制这些污染小区精神文明和小区和谐环境的东西,难道不要成本?虽然打起小区业主的名义,谁在出钱,大家都明白。
造谣诽谤业委会的见所谓的《一封家书》,完全是不实之词,只能忽悠小区的老人以及新来乍到的新业主。谣言止于智者。稍微动老筋思考和实地查看一下,谣言不攻之破。比如:说业委会人员不交物业费、小区监控设备都是对着业委会人员的家、业委会账目不清、业委会吃大家的钱......。这是以己度人吧?难怪这些人收买不了业委会(除了个别已被收买的人格分裂者),就一心都想罢免业委会,乱中夺权,掌控小区。司马早之心路人皆知也!当然,如果这些人有公德心,顾全大局,服务大家,心底无私天地宽,也未尝不可。因为那点蝇头小利,也成不了什么大事,也不要成为最基层的苍蝇。
实际上,这是很简单的事,物业公司就可证明。此外,业委会专门给社区和街道办提交了情况说明,以及交物业费的收据和小区账目。只要社区和街道办出于公心,到物业公司核实一下到底交物业费没有?深入小区查看一下监控摄像头到底如何布局的?并按业委会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审查有关账目......然后给有意见的少数人沟通解释,也给全体业主做一个澄清说明。这些事情,苏坡街道和清水河社区都是非常清楚,不知为何不仅不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主持公平正义?反而做了不少有悖常理、出尔反尔、愚弄业委会、错误导向小区舆论的事情,不仅没有化解小区矛盾,反而在有意无意地推波助澜。在四川省委号召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中,社区和街道办不正好结合辖区实际问题和百姓呼声,务实开在工作吗?这不是应该履行的工作主体责任吗?一个城市小区的业委会,就是一个社会的大细胞,个人和家庭是里面的小细胞。业委会从依法选举成立到依法开展工作,都是在社区和街道党政领导和指导下进行,是社区和街道工作的一大环节和一个抓手。业委会遇到问题和困难,社区和街道不公平公正地指导、帮助和支持,反而让矛盾十几年化解不了,并不断升级恶化,成为青羊区、甚至成都市社会管理的一大隐患和重大舆情,守疆之责何在?
那封谎言连篇的匿名家书,把小区道路坍塌的责任说成业委会不理事,但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马上修路时,那几个人又私下给物业公司经理打招呼不准修路;匿名家书里抱怨小区物业服务差、保安年纪大、设施陈旧......,但当物业公司聘期到期时,业委会提出选聘好一点的物业公司,那几个人又开始以业委会要涨物业费了、要涨停车费了为由制造混乱,特别是区忽悠老人,因为他们深知老人们肯定反对涨价。客观而言,我个人认为说句公道话,不代表任何业主,本小区12年如一日的每平米1元钱的物业费标准标,又是一个300多户的小小区,这正常吗?适当涨点也是可以的。要知道,这十几年,物价翻了多少倍?国家要是不给你涨工资,你可能比谁都闹得起!这个一元钱的标准,业委会到哪里去选好的物业公司?最早就是仁和春天物业,别人愿意干下去吗?又想高品质服务,又想帅哥保安,只有1000多元的工资,确实也难为了现有的物业大爷大妈。这是业委会之错吗?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哈。
关于香槟花园“7.30事件”,性质更为恶劣。业委会主任晚上履行工作职责,给白天不在家的业主送物业公司续聘意见征求表,在小区中庭被那10几个人围攻谩骂,前去阻止这种不法行为的业主根本无法挤进去。无论是大家说的群殴也好,群推也好,警方自有结论。但事实上业委会主任背部受伤,120、110也来了!这帮人敢做不敢认,居然到处造谣说业委会主任是自己摔伤的,是在碰瓷!但他们思维混乱、自相矛盾,反复强调业委会主任不上120救护车,既然如此,这是碰瓷吗?只说明这个业委会主任心地善良!也只证明这帮人以己度人,欺人太甚。他们就是真正的碰瓷人!
不知何故,令人费解的是,派出所来的人非常不情愿,也不耐烦,说什么香槟花园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一直在给大家擦屁股。警察不去教育批评肇事者,反劝业委会主任这么大岁数不要管这些事。难怪香槟花园正能量始终不足,本来应该是邪不压正的啊!这到底是为什么?这里的歪风邪气如此嚣张!?难怪业主们有各种议论和猜想。
再次希望:
1.那帮造谣诽谤、聚众闹事者,对你们认为业委会存在的问题,请向纪委监察委实名举报吧!
2.恳请成都市和青羊区纪委、监察委、政法委、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彻查香槟花园的问题。3.关于香槟花园修围墙的民事诉讼案,请高新区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秉公执法,公正裁决。
3.提醒高新区法院有关法官,注意在判案时要正确理解“相邻人权益‘和”相邻人关系“。《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均有明确规定。包括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守的若干原则,第一条就是生存权是第一权利的原址,第三条就是优势利益原则:简单而言就是保护较大利益而牺牲较小利益。当公益与私益发生冲突时,公益就是优势利益。在财产利益上,生存利益较财产利益为优势利益。而且,相邻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聚众闹事、暴力围攻、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非法手段,伤害另外一方。就香槟花园而言,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小区安全,相比个别人的无理要求,就是公众利益、公共利益,也就是优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