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首先声明,我跟大货车一点关系都没有。其实大家都理性的想一想。大车冲的是黄灯,那么电瓶车明显也在抢灯(说白了就是冲的红灯过来的。)现在就是死者为大,然后有大货车赔偿电瓶车。为什么要将就这些交通违法的人呢这是就是在姑息养奸,凭什么都违背了交通规则而大货车却负全责。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吗?那要交通法规干嘛呀?是不是以后有人得了绝症了,不想活了,直接去撞车,那还可以得一笔赔偿费呀。之前我骑电瓶车被一个50多岁闯红灯的骑电三轮的老头撞了。然后你们知道结果吗?结果就是让我和她平分,最终的责任结果。我不明白为什么判决的时候要维护这些所谓的弱势群体难道弱势群体就可以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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