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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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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3
我猜是这个医院当天晚上清创处理就缝合了,狗狗咬了的创口要开放。唉!打狂犬针还第二天,不晓得驱车直接去上级医院……大家吸取教训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2
讨厌养狗的,小区里面更本就不能养狗,以为自己住的是别墅吗.对父母都没那么好,还养狗,养狗的人就是装B.讨厌养狗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2
养狗的主人和医院责任重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2
狗主人应该受法律的制裁,钱是不能买回一个人的生命的,现在狗咬人事件时有发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发表于 2018-8-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主人应该付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2
奇葩政府迟迟不对养狗行为进行听政和立法!不知在盘算什么!疫苗又出这么大篓子!是嫌人太多还是咋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1
该整治那些养大狗的,吓人得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1
严厉指责喂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1
又注射了假疫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1
才78万我觉得500万都嫌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1
犬咬伤小孩,正确做法是,在24小时內注射狂犬病疫苗,按程序应于0(第1天,注射当天)、3(第4天,以下类推)、7、14、30天各注射该疫苗1安瓿,并即时注射狂犬病血清(按公斤/体重计算剂量),并配合免疫球蛋白,在此期间小孩疫苗末打完,8天就发病了,这要怪罪医院?要医院赔偿并且比例还不低,说的过去吗?这是其一;
其二,养犬人不将犬圈养或套养,任其在外攻击人,应负全责。政府多次明令公共场所严禁敞放犬只,特别是大型犬伤人事件频发,后果严重,应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为重!
其三,小区保安有责维护小区內人和物的安全,但犬主没有委托保安看管犬只,保安有义务阻止犬只咬人,但对犬只伤人没有责任。致于为啥要承担赔偿?不知详情。比如说,你从一家门口的人行道走过,突然冲出一条犬咬伤了你,你是要求犬主赔还是保安赔?当然应是犬主的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1
什么价值观,养狗的每年都必须给狗打疫苗防范狗得狂犬病,这个是最基本的。就跟汽车需要年审才能上路一样。狗咬人,人得狂犬病死了说明啥?说明狗没有打狂犬病疫苗,或者打了无效疫苗。这事情就两个结果要么没打疫苗狗主人判刑,等同于开报废车撞死人。要么打假疫苗,疫苗厂长判刑。死了人怎么可能是民事赔偿就可以解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0
说的太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0
养狗没有错,让狗咬着人就是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0
为什么不纠疫苗问题呢?78万能买孩子一生及一个家庭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10
全国恶狗伤人的多!惩罚力度太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09
狗主人判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09
狗是国家几级保护动物?人命没动物命精贵,养狗的咋不负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09
最关键的是狗的存在与否,若无狗必无此事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6:09
四川也要学习一下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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