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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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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27
以后的地球除了人,不会再有其他生物!估计黑人是地球的主人,中国人,印度人,日本人,混血儿都是奴隶,其他人都会慢慢消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23
你要是把咬了这会爱狗人士早就把你家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20
都不承认?那狗就是没人要了?那就拿去卖了比5000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20
城管警察应该加大收捕流浪狗的力度,加强犬只管理,像汽车贴罚单一样,也许会好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20
坚决不能和解,告它们赔一百万,孩子心灵创伤费,皮肤灰复不了原样造成终身伤巴!破象费,而且影响了小孩长大的婚姻大事,破象不好找另一半等等许多问题,终身打击孩子的自信心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19
光是戴狗牌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狗伤人后的赔偿事宜,像以上这两例狗伤人后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取得养狗资格前缴纳足够的狗伤人抵押金,如果自愿放弃养狗资格后退款,这样是不是会减少很多麻烦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16
狗出门必须套绳子!太可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14
应该出台相关文件,小区内不允许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13
不仅仅是民事赔偿,更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不然这些养狗的人不自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11
就不准带狥到处乱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03
这只狗只能吃狗肉了,不能就在世上害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02
我赞成市区和小区内不准养狗,在市区和小区养狗很不卫生到处是狗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01
你妈卖批的,这段时间几乎隔几天就爆出这种事件,咋个不严惩?赔钱就了事么,可恶的是,有的人渣还医药费都不赔,这种不把狗主人弄去关起还在等啥子?光晓得养不晓得管,给你打死了你又要叫唤了!这种跟故意伤人有啥区别,狗咬人就该重惩狗主人,不仅罚款还要拘留。连狗都管不好还管得好个啥,都是一群一天吃饱饭没事干的哈麻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3:00
不负责任就直接打死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2:58
我说城内禁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2:55
狗伤人事件还是管理不到位,让养狗者先交几十万风险金,免得出事后扯皮,找不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2:54
养大狗的不应该带出门,狗急了连主人都不认的也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2:52
外出狗应带口照否则任何都有权处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2:51
狗狗太帐人世了,狗狗的管理应该加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3 12:49
啥都不赞成直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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