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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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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咬人的比特直接把它宰了,狗主抓去坐牢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狗是真的,疫苗可能是假的。加强狗狗的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想养狗应该像考驾照一样,层层筛选养狗资格,还必须强制买狗保险,如果没狗照私自养狗就类似于无证驾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我家农家乐经常有野狗跑进来,没有狗牌,这归谁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不拴绳子的就直接带走或者打死,有没有牌子对我们来说意义不大,不能说咬人了才出来处理,人命大于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严厉禁止在公共场所,比如,小区内,公园。溜狗。如见着没有套嘴套,没牵着的狗,看见者都有权外理此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赞成狗狗出门必须戴狗套!或者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环卫防疫部门的执法人员定期巡视和清查其管辖区域内的狗和其宠物,定期强制注射疫苗接种并强制狗主人支付医药费和相应的管理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7
国家职能部门出台相关“小区杜绝养狗”管理办法!爱动物无可厚非,部分养狗人称狗为“儿子,老公啥的”!太过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6
无业承担不起医药费和赔偿费,那养狗的费用从哪里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6
抚稀泥,人没低等动物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6
城里应该禁止养狗。要养的只能在家里不能外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6
没有钱陪就让他在监狱里面打工,挣够陪赏费了才放出来。这样就不怕奈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5
我以为,养狗应纳入社区治理,养狗者应交狗的屋管费。应戴上主人及所住房号标牌。否则,作为流浪狗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5
罚款太轻应罚500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5
我建议全国人大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5
法律法规光制定无实施,更无人监管一切都等于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4
这烈犬咬人之事情,不能因为两赵互相推诿不负责任,不赔偿!!应像管理汽车一样,借车给他人出了安全事故,车主一样负联代责任!!还有罚款五百元,太低了,不足以惩处狗主人!!!也不能因为借口无业无钱,不顾孩子及家人的伤痛!!没有惩戒之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4
孩子家长上法院就起诉带狗出来的家伙不信没有钱。出了医药费外带营养费。我在电视上看见记者采访孩子家长都通情达理的希望不要给遛狗的造成影响希望把医药费付了。结果这个人还耍泼皮家长不要给这种人顾及面子,不但要付医药费还有孩子的营养费心理医生对孩子的治疗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53
爱没有关系,但是放纵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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