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8
有的人连做人的道理都未弄懂,有了俩个臭钱后就养狗装“雄”!狗狗养好了是人的良“友”,未养好则会伤人误己。所以对不依法养狗者,执法部门当然该依法办事以消除社会隐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8
就是成都吧,拿狗比他(她)爸妈都重要!问问狗主人,你对你的爸妈有那么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8
设钱给小孩医,那就上法院起诉。他应该有房产,用房子抵押,不可能一句设钱,拘留十天就完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8
先把狗卖了把人医了再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8
我认为处理太轻,应追究其行事责任。因为政府对养狗已作出过三令五申,但养狗之人认任放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7
2018年6月一天去青龙场一医院外科.遇一男子打狂犬疫苗,自述去年6月被自家狗咬伤已打过一次.今年不幸再次被抓伤还得再打.述中反复强调自家狗温顺不咬人.问其为何被咬,回答:......面对这样的冷笑话真真笑不出.只有四个字:心态扭曲.但愿不是所有爱狗人士.

发表于 2018-8-14 15: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7
没办养狗证的一律按流浪狗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7
应该叫爱狗人士统一赔偿,关健所谓爱狗人士为了私利拿狗来博取同情诈捐,我问一句爱狗人士:你对你祖宗有那么好吗?对妈老汉好吗?对你兄弟姐妹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7
如果是他妈的推卸责任,老子拿起杀猪刀同他全家人拼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7
养狗的人有关系吧,就那样了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6
这条狗的真正的主人就是个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6
养狗的主人一般都跟狗一样凶得很,不敢惹,带小孩都不敢在小区公园玩,只有去商场。十个养狗的起码有9个都不得养父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5
对养狗户发500元太轻了,拘留十五天太轻,应一狗留三个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5
狗伤人那么凶龟儿子,爱狗人士不出说话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5
谁遛狗,谁负责,狗主人有义务协助调查。遛狗人无钱赔,可做义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5
县城要好点,特别是乡村或镇上的狗狗到处都是,有的狗好吓人,但是都没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4
办养狗证,跟狗上户,养大型狗或猎犬必须到有关部门批准。但城市区域禁止养大型狗或猎犬。为者重罚,刑拘十日两个月的学习。狗不能超过十斤。必须有安全措施方能带狗上路。为者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4
养狗伤人了还玩这些把戏,养狗的人猪狗不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5:04
要咬人的,狗,也杀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