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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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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8
那就把恶狗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8
禁止养狗的,把狗杀了,免得咬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8
支持成立動物(流浪動物)保護協會!犬貓等家養動物交由專業的有愛心的動物保護組織管理,公安還是好好的管好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7
应该加强管理,对那些无主散养的狗狗进行击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7
真的该好好的管一下那些养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6
建议,咬人的狗一律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6
必代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6
没钱的人也可以养这种恶犬,没有能力赔偿就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显然这是遇事逃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6
我觉得罚轻了,换位思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5
政策该规划治治了,自己喜欢狗没错,那你该在你自家里养着,你的狗有啥理由出门咬人,到处破坏卫生,到处都干净,就是到处看见大粑小粑的狗屎,难道那些管理部门的眼睛闭到的没看见,到处咬死咬伤人他们不知道,这叫拿钱不管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5
此时所谓的爱狗人士呢?大型犬类本就不该养,害人害己,看到那么多被狗咬的人,难道狗主人的良心不会痛吗?真应该也让狗主人尝尝被你养的狗撕咬的滋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5
我觉得不是给狗主人罚款那么简单。必须重处,把别个咬到说不定就是一条命这么严重,我觉得必须想办法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4
说实话,有时候带着孩子在马路上看见有狗都害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4
一大波爱人士正在赶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3
处法力度不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3
这些瓜比天天说都还是敞放,就是故意行为,建议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3
国法必严,利国利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3
狗肉狗肉狗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3
試問一下,被犬攻擊的人,你們是否從動物行為上表現出了攻擊行為,你們有與動物和諧共處嗎?難道動物自保有錯嗎?你們傷犬在先,本能的自保有錯了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3:42
赞同所养狗必须挂牌,溜狗也必须是小宠物狗,大狗烈性狗不能拉出来溜,只能关在家里,确实需要出来溜达必须用结实的金属链拴住,绝不能用象皮筋或放风筝滚轮套绳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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