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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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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14: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建议就是迅速落实已有规章制度,该谁负责的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要让规章制度成了摆设!在此基础上再来讨论该怎么完善吧,否则一切都是空话套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6
不戴嘴套,不拴绳者,可以把狗打死,不伤人沒事,伤了人给狗主人也带来经济困难,受害者更无孤,受痛还受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6
我们成都银城东方国际里面很多狗都没绳子的,狗主人比狗还凶,没人管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6
这个还得国家制定相当有力度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养犬的,这样可以事半功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6
狗不管大小,有牌无人用绳牵应按野狗处理,由物管和公安部门带走。有人来认领时最少罚款100元。养狗伤人的必须按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上限计算赔偿,并追究养狗人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5
爱狗人士在哪里。。出来。。劳资想跟你谈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5
天天都狗阿狗阿的。烦不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5
罚的太少了,应该十倍的罚不然养狗的都认为自己的狗狗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5
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4
我个人觉得烈性犬不应该个人喂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4
养狗在家里,

发表于 2018-8-14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汉谟拉比法典说,你怎么伤害的人家,就怎么处罚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4
杀杀杀杀杀杀杀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3
对养狗人赵某罚500元太少太少,现今的币值本来就不值钱罚他5百等于没罚,最少罚5万,必须要让养恶狗的人经济上受到最大损失,狗咬人等于赵某咬人。

发表于 2018-8-14 14: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3
杀杀杀杀杀杀杀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3
整死赵,A,赵B,算球了
发表于 2018-8-14 14: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孩子因此得狂犬病死了,对孩子父母岂是惩罚能弥补的?何况这处罚形同不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3
不但要戴狗牌,而且还要在家庭户口本上登记户口,反正现在的狗都有名有姓,有的是养狗人的儿子,有些是养狗人的女儿,有些是养狗人的父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4:03
就该全部禁止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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