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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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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3
应该是强制执行依法养犬,目前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是一纸空文,因为没有人去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3
养狗伤人就应该承担责任,耍赖皮就封他家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2
直接不允许养狗,这些人烦的要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2
恨那些养狗伤人的狗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2
只要没拴绳的全部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2
不要给我发消息了!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2
成都的官员就喜氧狗,他们别无爱好,只会养狗,为人民服雾还末学会,入党四池是别人读的与本官何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2
對無良狗主處罰這麼輕就是鼓勵以暴製暴、鼓勵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2
大型犬只一律禁养,保障人身安全;宠物狗实行圈养,保护环境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处罚太轻,起不了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小男孩凭什麽该白白遭受这样的伤害?若有从轻处理的先例,那么对以后有的养狗人也引不起注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处罚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最好禁止帯狗出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我也爱狗。但是在这个立场上我有一个比较好的建议,在宠物管理上加一条因主动攻击人造成伤害严重的,处以安乐死!我也爱狗,请不要攻击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把养狗的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不承担民事责任,就该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应该处以3年以上5年以下监狱,并不得保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1
养狗的大多数是有钱有权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0
凡是小区严禁养狗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0
养狗不栓绳子,一律当野狗处理,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50
散养犬或养禁犬,不给犬只采取必要措施的(如打疫苗,戴嘴套等),建议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入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从重处理,拘留几天罚几百元违法成本太低,这样我养只狗也叫它去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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