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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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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21
这种养狗的陪的倾家荡产最好,那些养狗的比她爹妈都好,还亲狗简直狗都不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21
不要让规定成一纸空文,执行者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20
不管大小狗戴嘴套是最好的办法,现在狂犬疫苗又有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20
现在出门看到大狗,我会主动绕道而行!因为有一次就在路口正常等红绿灯,一只大狗奋力对着我大叫,吓惨了给我!而狗的主人也无措,又不拴链子,也没戴什么,想想就后怕!本来小时候就被狗咬过,现在疤痕清晰可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20
应该终生禁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9
出现在公共场合,没拴绳之狗应由公安或城管,治安等人员一律就地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9
纵容恶犬杀人伤人,是政府的严重失职!几十万脑满肠肥的尸位素餐者连恶狗都治不了,就会白吃干饭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9
有法不依的都是惧富心理在作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9
政府应加大惩罚力度 和深度管理  给市民一个安全和谐的新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9
感觉狗真的造成了我的恐慌,万一哪天我被咬了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7
对人类生命的漠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7
现在的人把宠物当成自己的老汉一样养,说到赡养老的,他就恼火,求得很。最不作为的就是政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7
应马上出台文件法规,公共场所严禁宠物狗,流浪狗出现,城管队员有逮杀的权利。也让全民动员起来。如同对待过街老鼠一般。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6
特别讨厌养狗的,每天散步的时候,经常踩在狗屎上,那些手拿绳子,狗要么在前,要么在后,吓人得很,,希望政府加大力度好好整治,还大家一个安宁的每一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6
凡事在公共场所,没有牵绳或带套的狗,将也无主户流浪狗处理,可以捕杀。如果有主狗伤人,变卖家产都必须给予治疗,而且还应负监管连带责任。制人死亡应负连带刑事责任。狗是狗主的家庭成员,所以必须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6
凡事在公共场所,没有牵绳或带套的狗,将也无主户流浪狗处理,可以捕杀。如果有主狗伤人,变卖家产都必须给予治疗,而且还应负监管连带责任。制人死亡应负连带刑事责任。狗是狗主的家庭成员,所以必须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6
城市养狗害处多,一害人民二害自已。不养狗对城市文明,好处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5
有的人就是不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有钱没钱爱显摆 狗也是显摆的一种吧   有的人养的小型宠物狗真的很可爱 也爱干净的   不建议养大型狗小区  城里都不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5
城市内应该禁止养烈性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21:15
狗是无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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