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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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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7
我认为该对那些养狗我发罚带拘留,看他们还养不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7
根本就不该养狗,相关的规定也对养狗的放太宽了,处罚也太轻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无视法律法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6
爱狗人士快点出来赔偿啊,救那么多狗狗连人都不救下,还叫爱狗人士哦,那些爱狗人士有的连父母都不孝敬,就孝敬她狗主人了

发表于 2018-8-13 18: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城市,禁止养犬;但凡养犬,百万保险;没有保险,就地灭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6
养狗咬到了,该判狗主人10年以上有期屠刑,狗应处理掉!至少会吓到不互责任的狗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6
同意律師的表态:毒死不牵绳的狗不必赔偿。这样看来公共场合及小区物业可以投毒灭杀流浪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5
罚到倾家荡产,再入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5
现在这个社会狗比人值钱了,狗咬人不是狗的错,是养狗的人没有道德,应对养狗的人给与处罚和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5
最讨厌公共场地放养动物,这样不卫生,共公场地又不是他们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5
真的要严格规划!狗很容易咬伤两三岁的儿童!真的狗需要严格管制起来,不能让狗乱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5
修改法律,凡是狗伏伤人至死,狗主人应判过时刹人判入狱!五年以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5
修改法律,凡是狗伏伤人至死,狗主人应判过时刹人判入狱!五年以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4
在公共场所就不允许有狗出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4
绵阳五一广场原椒香魚旁有三只大狗无人管,要是咬到人由谁負责?是场内的市总工会还是劳动人民文化宫或跃北就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4
赶紧出来相应的惩罚制度塞 仅仅处罚五年内不能养狗太轻了吧  应该有相应的处罚金  像这种禁止养的犬种还故意去养纯属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3
直接把狗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3
如果举报有人饲养这些禁养的烈性犬,请问政府会有什么作为?狗主人是否能被处罚,狗能否被强行监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3
坚决禁止养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3
坚决反对城市养狗!凡喜欢与狗共生活而养狗者,一旦侵犯他人休息需经济上赔偿!伤害人身安全,一律按相应刑事犯罪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8:22
这些养狗的!都他妈的是狗娘养出来的!肯定爱狗的!狗可是养狗人的祖宗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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