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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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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9
应该严惩养犬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9
杀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8
我建议国家要重视起保护孩子,有很多事件都是狗嗷孩子,对养狗的人要办养狗证。还有大的狗就不应该放出来。狗伤到人,必须狗主人负一切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8
必须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7
把狗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7
狗狗也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养狗狗,就应该有证,出去玩更应该,加上绳子,养狗并没有错,看看现在中国要不是那些吸毒狗狗,给检查出毒品,多少家庭受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7
必须戴上,要么就打死,反正不准散养狗。带毛的东西,谁敢保证狗不咬人?,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7
弄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6
有庆部门应该号照灭犬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5
现在狗成灾难了,我想说有时间跟狗玩,还不如多陪陪家人,父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5
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5
狗狗咬人了     狗主人不管或不陪医疗费就把他狗打死才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5
对于小区物管对养狗充耳不知者,劝解措施不力;公安机关应该对物管进行罰款及拘留。以便物管切实負责的管理好小区的整个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4
没钱医可以,起码判十年以上而且不允许减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4
没钱付医药费就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4
不应该放出来,应该关在家里,国家要 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4
近期频频有小区内恶狗伤人事件报出,个人以为小区管理应严禁狗主人养烈性犬,已养的要清理出小区,以免伤害小区业主,违者罚款2至5万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4
现在国家应该禁止养大狗。看到养大狗让我们都感到害怕。没出事狗狗就乖。出啦事就没钱,这不是危害社会吗?现在不是钱的问题,是别人遭受痛苦,后头一系列的问题还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4
依我看公共场所严禁养任何狗狗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43
小区有安保人员和安保措施,就不该允许养狗;养狗有钱,付被伤者医药费无钱这算什事?若真是养狗者无钱,那么允许养狗的小区物管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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