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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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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8
罚款150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8
没钱医很好办,医疗费一千判刑一年,坚决责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8
为什么政府的相关政令会变成一纸空文?每年扑杀流浪狗有什么用,就应该对违规养的犬一视同仁,凡是违规不拴狗绳的以及禁养的狗类进行扑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8
.这种应严严严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7
这个不是成都好不好,而是全国都不应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7
狗主人负全责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7
养这么好的狗和狗养狗这么好,会没钱吗?直接把狗主人拘留判刑看他是不是无业游民,难道无业游民就不该给别人受伤者承担责任陪护吗?这件事必须要举一反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6
只有警察才能养狗,所有的一律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5
环境卫生就是被遛狗破坏了,到处狗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5
狗主带狗子到公共场所必须给狗带狗罩,加狗链。如果狗子对他人造成伤害,狗主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肇事狗子实施安乐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5
赞同全民打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5
没钱还养狗?谁信!那些爱护小动物的组织、爱狗人士呢?叫他们出面赔偿三,人受伤不见他们,狗受伤一窝蜂的就来了,真是狐朋狗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5
大狗应该只有公安和部队养,平民只能养5公斤以下的,还必须办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5
养这莫一条大狗,没有钱是拓词,不管咋的,你都应该拿钱给孩子治疗,责任在狗主人,你一没有办理养狗证,二没有圈养,就没有圈养这一条,你都应该积极给孩子治疗和补偿,还在哪里推诿,主管部门应该对这种人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5
希望有关部门严格管理,养狗主人溜狗时牵好绳,不要伤害到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4
没钱卖房子卖血去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4
就应该取消养狗 除了有必要的人(盲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4
我觉得狗这个畜牲就不应该放出来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4
这个说法是强词夯理,没钱还养什么狗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5:24
判刑!养狗咬人犹如故意伤害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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