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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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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5:38
岀现问题,他妈的养狗的爱心人事,不出来说说说吗,只要把狗打死了就跳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5:13
寵物只能在家裏面飼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5:11
根本就不允許他們。出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4:46
养宠物狗是西方社会贵族的象征。而中国部分人就是喜欢充愣,根本不是什么贵族,却假洋盘。我觉得应该加强管理,1、环境污染费(乱拉大小便、造成违规拥堵),2,破坏和谐费(一般怕狗之人躲着走),3治安费(片区警力加重负担),4,炫富费(好显摆,收取贵族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4:42
直接枪毙这只狗嘛!还拿去养着干嘛?
还有就是找那个养狗的主人赔钱和一切的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4:29
无业还养什么狗?伤到人了就说没钱治疗,纯属耍赖,希望有关部门严惩这种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4:26
养这种狗者必须受到严惩,小区物业同样应该受到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4:19
妈的逼,没钱还有钱养狗,分明就是不想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4:00
狗爹们,你们儿子咬人了,你们咋不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3:57
狗主人应该被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3:09
提高人的素质,别拿动物说事,养什么的都有,你还能一一弄个证,吃什么的都有,吃大米都不安全,吃不死都算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2:55
啥子叫没得钱给医药费!没得钱还要养狗!畜生不如的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2:28
不知道被咬的孩子家属多心疼  不是自己亲身无法体会吧  不养狗会死人吗  一定要养  而且还管理不好造成那么大伤害  还是国家法制不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2:16
危害公共安全及故意伤人罪,人替狗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2:14
狗就不应该放出来,特别公园里,小孩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1:58
有钱养狗 没钱赔医药费 什么逻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1:58
对狗主人应依照规定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1:43
动物园里养的珍稀猛兽如果出现扑咬人的情况都要被击毙,这只有过扑咬小孩经历的狗也应该击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1:40
毒死吧 既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01:35
一定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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