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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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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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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4
一定要找它医,只有有钱人养那狗,没钱的养不起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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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4
禁止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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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3
这养狗人已构成犯法,并且此狗把他人咬成重伤,如果狗主没钱负担医疗费和务工费,可以变卖财产,没收他养的这只狗,以滿足应负费用,还应该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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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3
他妈的,政府该出台禁止任何人养狗!人狗本来就不该共同生活!见狗就杀!把那些养狗的全弄去拘留!有这份钱养狗!不如捐给贫困山区!也给国家分减一点负担!这些养狗的难道真的是狗娘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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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3
将狗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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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3
遛狗出了事你就用无业来推脱!?赔不起你溜尼玛的啥狗?狗是你亲爹亲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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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3
你到美国试试,他妈的在中国没钱没权连猪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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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2
成都市的禁养狗规定,不过是一纸空文,小区里面现在到处都是遛狗的,到处都是狗屎狗尿,也没见有人管,帮把大街上看不见就算了,真正咬人的时候很多时候就是发生在小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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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2
无绳牵狗,一律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以予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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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1
咬人的恶犬必须就地正法。严惩管理不善者,可以实施刑法。养狗必须规范化,政府机构严格执行,对有危害社会的犬只,可以随时捕杀。烈性犬只能圈养,不许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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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1
看见狗就怕,因为被狗咬过。大狗最好不让养,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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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1
卖房!讨口都得赔!这种狗主人该打!往残里打!太气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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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10
我认为应该关在笼子里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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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09
我女儿该单元一楼也有一家养大型犬的,每次看到狍主人遛狗我带着孙女儿都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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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09
你妈逼的,爱狗人士呢?怎么不出来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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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09
小区内应该禁止养大狗早就有相关规定、更何况没犬绳他怎么控制得到狗的行为?这种人应受到严重处罚、每个小区都有老人、小孩常常看见小区里有人大型犬敞放没有犬绳真是心惊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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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09
狗主人应该刑事拘留,重重罚款,赔偿受害人经济和精神伤害恶狗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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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08
无钱可以不赔?国家应该立法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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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07
爱狗人士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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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怀明德
予怀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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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8-8-12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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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养狗,应该对狗进行人道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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