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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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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0
把小区告上法院,管理混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0
城市应严禁养狗,当狗咬人又无主人时受害者找谁医,就是有主人当狗咬人后他也可否认是彵的狗。这样给城市的卫生和管理造成許多麻烦。那怕城里的对养狗的制度再严,可谁来管理谁来执法!如狗咬了人找不到狗主人,那政府买单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0
把小区告上法院,管理混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国家应规定养犬只能在家里养,不准到公共地方溜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应该禁止养大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必须赔偿加判刑,不然那些养狗的根本不当回事。到底是人和家庭重要,还是狗重要?狗到处拉屎接尿,屎还有部分主人来处理,狗尿有人处理吗?到处拉得臭哄哄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那就杀他全家,反正我也不是故意的。真他妈是个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成都市武侯区江安河新居一期二期三期安置小区对狗的管理都疏于管理,经常有狗吓人现象,现在是人怕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小区物管管理不力应负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政府应该政策养狗,不然大家没有规矩,也会伤及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最讨厌养狗的屙屎屙尿到外乱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除了专用的,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希望成都每个小区经常检查大犬禁止小区养!!!小犬也备案养!定期,不定时检查下区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应该第一时间把狗打死,养狗人应双倍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如养狗人拒绝赔偿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和态度恶劣的必须重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我觉得在成都市小区不适合养大型烈犬,如果要养须需要嘴罩,带出去玩须需拴着扦起走,在大城市里小孩多,千万要注意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罚款150元?真想骂人,臭不要脸的,成都应该禁止养狗,出门带孩子跑步,到处都是狗屎,各种狗到处乱窜看的人提心吊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讨厌那些养狗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小区内,绝对不能让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小区内,绝对不能让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没钱还养得起那种,不给钱说自己无业,给自己找理由,政府坚决不能让那些人在城里养大型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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