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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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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遛狗造成咬伤他人者必须入刑,视情节入牢1至5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我个人认为直接给伤狗的主人判刑,杀一儆百以后养狗的就不会那么肆无忌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9
各个地方均出现小区养狗伤人事件,太残忍了,政府应该加大监控力度,个人认为人的生命健康才是第一,只顾玩耍养狗是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历的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8
小区内,绝对不能让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8
中国真的应该好好管一管养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8
养啥子狗嘛!你自己生活都成问题害人害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8
这些养狗的确实烦,你喜欢你就放你们家,不要带出来,或者带出来用绳子拴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8
大型犬只应禁养。不论何种愿因凡被犬只伤者养犬人必須付法律責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8
按故意伤害罪提及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8
政府是该作为的时候了:从法律层面规定:体型超过长50公分、高30公分;体重超过10公斤;性格凶悍的犬只一律禁止饲养!!!印象中,狗是以前农村看家养护的牲畜,一段时间来,在城市小区中出现盲目跟风的养狗人,尤其是养那种奇形怪状、性格凶悍的狗,我实在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在炫富、炫自己仁爱还是咋了?!我尤其瞧不起那些对自己爹妈不好但视狗如亲儿女的所谓“富人”。大家是否有同感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中心城区应该禁止养狗。如果每户养一只,成都就有一半成了狗的世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卖房赔,不管,有工作没有。狗都养得起,伤了人,就说赔不起,锤子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禁止养狗!禁止养狗!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无志无孝又无业.多数都是这种无聊人才有闲情跟狗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养的起确负不起责,还养什么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7
以后都不敢养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6
要是狗伤了人,养狗者应该存担人伤人一样的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46
曾经川大双流小区的河边流传一句话“这条路上本是没有垃圾桶的,乱丢垃圾的人多了,自然也就有了”现如今,我觉得“这地区原本是没几人文明养狗的,毒死的狗多了,自然也就文明养狗了”。并非冤冤相报,奈何养狗人不自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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