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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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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7
狗狗造成伤害时,根据伤害情况国家应该对狗主人按照过意伤害罪进行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7
没有钱赔就坐牢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7
在成都应该禁止养一切宠物狗,到处拉屎,主人也不处理,严重影响不文明现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7
抱狗全部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6
你没钱付医药费?有钱买狗,有钱喂狗,我最恨那些洋yy的公子哥,洋小姐们,看起穿得洋YY的,其实周身是很臭的,特别是脑壳里面是很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6
没钱?卖房卖车撒 自己作的自己也要负责到底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6
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出面制止,小区内严禁养狗、违者重罚,公共场合、绿地严禁逗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6
没钱就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6
他总有房子和家人,用连带法,否则以故意伤害罪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5
直接把養獮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5
那8%的人就是不文明养狗的人吧!!迟早被毒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5
看见在城区养大型犬只的,一律送广西狗肉节!有些人对他父母都没对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5
不管你有没有工作,就算砸锅卖铁也要给钱医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4
拿不出医药费让狗把他咬一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4
尼玛就是我们小区,老子只想把狗和不文明养狗的都整一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4
不但要负责医药费。还应该赔偿孩子精神损失费,我小时候被狗追过,现在看见稍大的狗都害怕。物业管理该承担连带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4
禁止在外溜狗

发表于 2018-8-12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咬人狗主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狗应该打死,赔不起就应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3
不会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5:33
应该形成法律法规,追究主人法律责任,没钱就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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