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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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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6:55
凡是上路不用绳子栓住的狗,被打被毒均可不负责任。如咬人致伤死的须巨款赔偿被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6:35
讨厌养狗那些人,养了又不拴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6:01
我觉得国家应该制定养宠物的规章,每只狗上户交对社会人类的伤害费用,带出门一定要给狗狗带上狗嘴套和拴上狗索不在街上乱跑,不可以放出,多少孩子被在街上乱跑的宠物咬伤致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55
太偏激,不是狗的错,而是养狗人的错,养狗人只顾及自己和自己的狗,没有正确的去约束自己的狗,伤害了别人的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54
只要没有冷拴绳,戴套的狗作流浪狗处理,所有流浪狗都应全部收留,三日内无人领取的,卖给狗肉公司,杀狗吃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49
我们小区狗到处乱跑,去找物业,物业回答,没有法律法规说不能养狗,他们没办法,孩子被吓哭好多回了,这还是法治社会吗,怎么感觉生活在原始森林啊!随时有猛兽攻来,大家不要觉得我说得夸张,对大人来说是条小狗,对孩子来说就是猛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40
养狗本不是坏事,坏就坏在养狗人不约束自己的狗,害了多少无辜,狗咬人,狗主就要负责,被咬得轻的赔20万,被咬得重的赔80万,我看它还敢狗仗人势,就因为没有处罚,才闹出这么多事,害了多少不能自保的孩子,带孩子出门,得防坏人,防车,还得防无处不在的狗,伤心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36
现在养狗的人太多,特别是女人,说白了就是变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16
所有狗狗:出门必须携带安全口套、尿不湿、否则:任何人或职能部门、有权将其火化消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1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5:08
养犬应跟养猪一样,在圈内饲养,免得到处是狗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4:41
人不如狗,狗住房不缴土地使用费,不劳而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4:33
前段时间看朋友圈发出来一个妈妈抱着被狗吃了一条腿的孩子,血泠泠的,那画面好残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4:11
其实有的人就是打着爱狗人士的幌子,欺骗大家的好评,如果真有你的家人被狗咬了我看你还这样做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3:27
我一直都不喜欢狗,因为我小时候被狗咬了两次都很严重,我有事候我还在担心会不会得狂犬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3:17
养狗人没证的,杀狗不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2:51
最讨厌那种爱狗人士 狗咬人把狗杀了还要被那些爱狗人士威胁 在网上辱骂一口一个爱狗整的人还没狗重要 那他们自己咋没见用自己的肉去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2:30
现在中国人比狗多。物以稀为贵,当然人贱狗贵。狗也有生命,应该给狗争权利。等到狗横行天下人口无几的时候,才有政策为人说话主持公道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2:09
城市应禁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2:00
遛狗不栓狗,等于狗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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