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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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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50
狗的习性,不光是它自身的本性,还有狗主人的养成,从小教育它,养成好习惯。自己没管好自家的狗,现在来咒骂那些做了坏事的狗,真是好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49
成都只是做样子吧,街上时有大狗,有人管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45
所谓的“爱狗人士”,其实就是地痞流氓!打着爱狗的旗号,干的却是泄私愤,乱治安,渲宿怨,侵犯别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事!畸形心理无限膨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43
有些狗值得养,被狗咬了?打疫苗没有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41
城市内私人饲养大犬,通通抓起来关拘留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28
即然人不如你的一只狗。狗比人过得好,那你是属人类?还是属狗类?有的人地确外表光鲜亮丽。其内在可就不一定了!真心希望政府应该制定养狗法律。不然人被狗咬了。狗还是理所当然咬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23
对!养狗主人应判刑,养狗伤人应上行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17
建个宠物家园,愿意养的去里面养,别把宠物带回住宅区,人宠隔离各得其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1:13
养狗的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42
命案必须赔命,不能用钱来摆平,又不是黑社会。经济补偿是必须的。要杜绝悲剧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39
有钱养狗,不如向贫穷人士做点善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38
反正那些养狗的人既有钱又没事做,月月打预防针吧,狗又不干净要经常清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35
我不喜欢养狗,流浪狗就该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34
一旦发生事故,狗主人除了承担经济责任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27
不要一锅端,任何圈子里面都有败类,包括养狗的人,大部分狗主人人还是很有素质的。就像有的父母,没有把自己孩子看好出了意外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26
规范、文明溜狗,是狗主人的素质所在。放仼溜狗无视他人安全,危及小孩老人,此类不良狗主人应受到法律条文约束,一旦发生事故有法可依。建议信用计分、黑名单等有效管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23
比特犬就不要养了 养就养一些温顺的狗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10:08
养恶犬的人断子绝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09:48
养什么狗嘛?多孝顺孝顺父母,多关心一下孩子,才是正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1 09:45
晚上来锅狗肉压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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