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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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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5
都不要养狗,就可以避免被狗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4
限制不按照规定法律养狗的应该惩罚,或者直接失信人员,以后买房买车都限制,或者专门抓那种狗拉了粑粑不管的,直接严惩不怠。一定要好好管管了。现在一个小区,很多养狗素质太低了,全是狗屎,真的一个小区是人居住的地方,并不是狗,那么脏小孩还在小区里面玩耍,这样合适吗? 真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什么人也都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3
未来所有人都不养狗那就让狗灭绝吧,有些人就是太偏激比狗咬人还凶!所有都有两面性请理性看待,人还有好坏之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2
严禁无证养狗、无绳上街等、判违法重处:人判刑狗判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2
可能很多狗狗不咬人,但是有一些狗狗会咬人,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什么狗狗可以去公共场所,什么狗狗不能去的话还是不行的,还不如来个养狗狗的不能在此市区买五险一金,这样可能减少百分之三十的养狗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2
国家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国家财政领取工资的人员其家庭成员一律不得养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0
去死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50
我觉得冬天快到了,应该把狗狗全部杀来炖汤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9
严管养狗人!重罚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9
应该把养狗主人纳入失信名单,狗咬人的事件太多了,太可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8
禁杨犬只,纳入刑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7
成区和小区内决不允许养大型犬,如发现应该猎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5
宠物应该佩戴永久性铭牌,记录主人信息代码,对宠物的行为负责。遗弃宠物可以追溯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4
有钱养狗,不如多养两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4
坚决支持,重在落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4
应该收环境污染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使用税、清洁费、如果伤人养狗人应承担所有费用,并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再则就是立法,禁止城市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3
遛狗不栓绳的罚款1000元,第二次犯罚款2000,第三次拉入黑名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1
公共场就不应有狗,不管大狗小狗。只能养在自己家里,出门别须有绳子牵着,还别须挂打了防疫苗证挂上狗主人信∫息,这样咬了人才好找人。城区大狗一律不准养小狗有只能养温顺的,没有主人牵的,不挂牌的一律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1
说得有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2:41
,最讨厌养狗的人了,特别是凶猛的大狗,狗咬死人赔钱都是轻的,应该让主人坐牢,这样罚看这些人还爱养大狗不,养大狗的都是有钱人,赔钱对有钱人来说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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