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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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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9 00:11
一定要给狗加戴狗嘴套以免伤人免疫证也很重要,养狗的都觉得自己狗乖不咬人,但是有时候难免会误伤到别人!所以我建议不但要有免疫证还一定要加狗嘴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9 00:10
有电孒身份编号有效,即然狗伤人能找到主人,流浪狗伤人,主人应有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9 00:06
应该和以前一样,政府打击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9 00:02
我今天被小区流狼狗咬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9 00:01
我觉得狗不能当成宠物养,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到处都能接触到野狗,然而都是那些养宠物的人,看着好的就养着,不好的就丢在外面四处可见,特别是上学的小孩遇见让家长很是不放心,早就因该立规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51
提高养犬门槛、交纳高额保证金、使其对扰民,污染,伤人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50
要预防这种狗咬人的,但是也要预防人虐狗的啊!这两个问题同样需要提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49
发生一场战争,到人都吃不饱的时候看谁还把狗当爹一样供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46
规定了,执行了吗?都江堰到处都是大型恶犬,三道堰也有,雅安也有,雅安地区的天全县也有……。这地方我常住,我现在就住在郫都区三道堰,居然有人带狗上菜市!为什么没人管?规定完了就没事了?任其继续招摇过市?希望早日能真正的遏制这些毒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41
早就应该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对于养狗养狗人的条例了,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的生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41
我們看法和想法建議凡是餵戶餵的狗應該是在家中餵奍為什麽因為一孔怕咬人二是出去對周辺還井衛生不好由其是亂窩死和屎所以說給:講衛生恰給相反的這就看各及當官咱個治子管理,謝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9
一些没有素质的人养狗根本不顾及行人的感受,大摇大摆,招摇过市,洋洋得意,自以为很有钱,养得起大狗,这种人是最令人作呕的!真正的有钱人素质不是这样的,都是一些下三滥貌似有钱,装阔气,其实自己不舍得吃,不舍得喝,养个破狗当祖宗,假的很!不守规矩就应该把这些人抓去蹲几天拘留!可恶之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7
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7
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养犬,都应该在相关部门进行检役后再办理养犬证,同时编号套入犬身,放养时绳索不离主人身,防止伤人。若犬伤人,也应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一但出现一切后果,由养犬主人承担其后果。城区禁止无绳索放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7
在城里住,根本都不能养狗,在农村都是养狗,要防小偷。那你在城里防什么?需要养狗防小偷吗?为了老百姓的安全,身体健康,我坚决反对城里边养狗。在清洁方面也影响我们绵阳市的卫生城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6
散养放养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的统统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6
最好列入法律法规,最好不准养狗和宠物物,免影响儿童健康!确保人类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6
要怪只能怪假疫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23:31
这个条例就是一个摆设,起作用了吗?条例规定中心城区不允许养大型犬和烈犬,但实际上中心城区到处都在养,派出所只管办证收钱,至于是否管狗那就另说了。不过派出所本来就不应该管狗,警察是管人的让警察管狗本来就是错误的,建议把管狗的任务交给城管才是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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