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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铁

[群众呼声] 论广安市交警收缴所有电动车遮阳遮雨棚![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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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18-8-22 18:01
网民“一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电机车以其方便、性价比高的优势成为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既然“道法”有这个规定,既然标准是这样的,那么交警就只能按照这个标准执行,只要人家没有超出这个标准,交警就不应该强行拆除。交警,你们真正做到了吗?

发表于 2018-8-2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麻辣1G1V14 发表于 2018-8-21 11:27
谁叫你是没钱的呢,买不起车车、就不能避风雨了。

精辟

发表于 2018-8-23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赛俗 发表于 2018-8-21 18:27
这电瓶车意思下雨和出大太阳就不能出门了,可能好多人都不用上班了,这下卖小轿车的又高兴了,城管就是看电 ...

大哥 你把帽子戴到别个脑壳上了.....

发表于 2018-8-23 20: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3 2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说明电动车安装车棚也有法律规定,既然有了这样的法规,我如果完全按照长  宽  高的要求安装的车棚是否可以?
发表于 2018-8-24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电瓶车违规占道,闯红灯,有时候急得人恨不得撞上去

发表于 2018-8-24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大家注意哈,上面说得是“载物”哦,而如果上面坐的是人,应该不违规哈。

发表于 2018-8-25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得好   上次在实验小学门口过来   本来我知道哪里有个十字路口,就开的很小心翼翼,哪知道一个电瓶车突然左转弯,把我吓得,年轻还把我看到说我那么开的车,气得老子当时就想打他一坨子

发表于 2018-8-26 18: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科普,《交法》的电瓶车载“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出1.5米,宽度不得超出把手0.15米,长度不得超出前后轮”的规定是否包括电瓶车篷的安装?关键词:载物与安装,
发表于 2018-8-2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跟你们这些刁民解释一下,超宽超长是按上面说的那条处理,没超但是安装了雨棚的按照非法改装处理,懂没???说白了,只要安了雨棚,全部拆除!!!

 楼主| 发表于 2018-8-27 11: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kavtzm 发表于 2018-8-26 18:13
求科普,《交法》的电瓶车载“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出1.5米,宽度不得超出把手0.15米,长度不得超出前后 ...

安装是载物的一种方式,即长期载物!

发表于 2018-8-2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tyyjgssnnxc 发表于 2018-8-22 08:16
两轮车必须上车牌,开的的人必须要有驾驶证,方能开,这个驾驶证,(只考科目一即可),应出些针对两轮车问题 ...

考了科目一就能避免?觉得你在扯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8-27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7 16: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也是为了安全问题,市民要配合,但合规格的可以保留吧!交警是取得不合格的。

发表于 2018-8-27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转发了一个交警整治遮阳伞的微信,我岳父大人亲自评论了一句:早该整,去年脸被一个女的挂了,一溜烟就不见人了!一同学回复:收了我落雨天送娃儿啷个整哦?借点钱来买个车车噻!这个争论就是自己所站的立场不同,表的态就不同!

发表于 2018-8-2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不准装

发表于 2018-8-28 1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牵着乌龟逛街街 发表于 2018-8-27 09:51
再跟你们这些刁民解释一下,超宽超长是按上面说的那条处理,没超但是安装了雨棚的按照非法改装处理,懂没? ...

不讲道理,有理走天下,我只想问安装算不算载物

发表于 2018-8-28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江晚雪 发表于 2018-8-21 18:39
简单收缴雨棚,我觉得是一种懒政。
       这几年搞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三学三讲” … ...

我很赞同这位朋友的说法:电瓶车最大的问题是骑行者缺乏安全意识,闯红灯、占用快车道及逆行等违法行为。同时非机动车道划出停车位,有时候本来划了停车位路就窄了,还挺个小车在那把路堵完了,电瓶车没路走只好走机动车道,这也是问题,现在广安在逐步安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隔离栏杆,这可以有效减少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造成危险,这点还是值得肯定的。但电瓶车装雨棚真不是最大问题。那些重型大货车一出事秒杀一切还在路上跑的非叉叉的呢,城市道路有些小车高速行驶也是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大多数出租车随便停车,到处乱供,不按规定行驶等等很多严重的交通危害不去管理,偏偏对我们穷人的电瓶车过不去,希望相关部分切合实际的治理交通秩序吧!

发表于 2018-8-28 2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广安交警这一做法深得人心,望这一行动坚持。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乱加装,不但影响其它机动车辆与行人的安全外,也直接影响城市形象!

发表于 2018-8-29 06: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就是分界线,骑车的人都说不应该一刀切,应该加强管理。开车的人都会说收得好,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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