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规定,公民在遭遇暴力行为而行使防卫行为致使对方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即公民有无限防卫权。
但在实际司法运行中,这一权利几乎“休眠”,司法强调的是对等防卫。
试问,在面对不法侵害的生死关头,我们怎么去判定防卫的程度,我们有时间去思考吗?
美国案例:
去年,
一对老家在重庆的夫妇,在美国开了一家超市。
一天晚上,三名黑人男子撬开店门,入内盗窃。窃匪在店内盗窃过程之中惊醒了独自守店的女人,女人提枪在手,静观片刻,高声呵斥,不料一黑人男子对女人开枪射击,女人还击一枪,命中开枪男子,其余二人夺门而逃,女人追击至门口,朝逃匪射击,一阵乱射,击毙二人。
法庭判决:女人无罪,正当防卫。
法官解释,女人在生死关头,无法判明逃匪是否会持枪返回,追击逃匪是自卫的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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