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很多次的回复了,还要继续…坚持
关于达州市通川区商务局的《处理意见书》本人不予认同!
第一,好一新商贸城地下停车场私自改建问题一直没见处理和公示。
第二,工作组从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公选出任何的“业主代表”。
第三,好一新集团邀请各方利益相关人员(唯独没有任何业主参加),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做出该房屋是C级部分D级的结论不完整。
第四,达州市政府和通川区政府都没有对房屋维修加固后,如果出现不确定性危险的责任主体做出明确的答复!
第五,好一新单方面与14名业主达成的《共识》,出台以前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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