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成都读研后定居结婚的一名普通职工,和老公居住在武侯区,工作分别在青羊和武侯,昨天准备报名看中已久的华润润府时,发现已被人恶意登记了远在新都龙桥镇的德益金龙郡,但除名字和身份证和我的一致外,其他均与我的真实信息不符(本人今年刚结婚,非成都户籍,只能社保买房;而对方登记的是离异人士,户籍买房,属刚需)。
被告知要去新都房管局才能撤销,赶去后却被告知不能撤销,因资料已审核通过了。我们当时异常震惊!工作人员给看了提交的资料表,身份证明、离婚证明等均已提交复印件,具体资料在开发商那。立马致电开发商,开发商全程只重复表达了一个意思——登记报名均个人所为。
随后打车去了售楼处,刚说明我们是刚致电的人,对方一口否定未收到我的任何资料。当质问为何未收资料就审核通过时,对方辩解说系统统一初审通过,后面复审,未交资料的再点不通过。我们当时就质疑了这个流程问题,并咨询了其他楼盘的置业顾问,均表示先交资料才可能审核通过,但是金龙郡开发商拒不承认,坚持以上说法!
当时无奈,只能选择报警,想请警察帮忙查下恶意登记者是何人,开发商查验资料的流程是否合理。出警后,开放商坚持不在大厅谈论此事,坚持要我们去楼上办公室,警察简单询问情况后,就说归房管局管,一脸不耐烦的走了。恶意挪用他人信息,伪造资料骗取摇号这么严肃的问题,难道只是房管局的事情么?
本来我一直未拨打过恶意登记者所留的电话,生怕打草惊蛇,但看到警察的态度和作为,终于没忍住。响了很久,一中年女性接起电话用略警惕的语气问我是谁,并且音质也很清晰,但当问对方是不是最近打算买房的时候,对方沉默几秒后开始假装信号不好,匆匆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就拒接,后面直接被拉黑。
附件为恶意登记者的登记信息和新都房管局审核通过已查验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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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新都区大数据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18日发表了新都区房管局关于本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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