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房管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购房者需在成都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成都房协)上自行登记,并交纸质资料到开发企业处,且在该项目当期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经查,您在网上登记了德益金龙郡项目,未交纸质资料,开发企业予以核验通过,因未向新都区房管局提交纸质资料,无法核实购房资格,复核未通过。
针对购房人未提交纸质资料就予以核验通过问题,新都区房管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责令整改,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规定执行,规范销售登记流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10月16日11时,与您取得了联系,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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