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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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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43
咋,还是雅安的人哦,看来这种行为离我们已经很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42
生活如此,又是这样还有他(她)样。如果如此我要看生活还有几样?生不是死,那就是活。这样才是生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42
都有责任都要互应的责任。都属于公共安全危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41
你发屁,虽然你说的话有一定道理,也有很多的确如此。但是不能拿来作为一个正在行驶公交车上做定义。不管谁是谁非……都不能抢夺方向盘,这是关系到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如果真是司机态度问题,还是旁观者冷漠。我们可以忍到下车或者停靠站台再来理论,互殴都行。至少不会殃及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40
唉唉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40
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9
到绵阳来丢人现眼了,想给绵阳抹黑还是想让绵阳出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9
现在不严,以后这种事情会更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9
有点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8
不是现在的人变坏了,是以前的坏人变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8
这个是不是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8
觉的处理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8
法律不要被罪犯的九点滴眼泪几声哀求征服了!重庆公交事故死难者的冤魂还没散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8
抢方向盘给于重法,自少30天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6
个人观点,悟性不作为参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6
真不知道大妈是怎么想的,现在流行抢方向盘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6
不可谅解,简直是瞎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6
这样该判几年,把一车人的生命当儿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6
我艹,重庆死15人教训还不够吗?全国各地都发生那么多公交车事件。日妈还不够死和血的教训吗?无论发生天大的事,都不能犯抢夺正在行驶的方向盘,这关系到整个车人的生命安全。我日,国家应该出台对公交司机安全措施保护了,每次看到这样的事都是司机受伤最大…其次就是一车冷漠的乘客,突然听到这个消息我一惊。原来是我大绵阳,而且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3路公交车也发生这样的事,依我说,烦是抢夺方向盘不管啥原因,没伤及到人员的判10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5000元起。第二种伤及到他人和司机的,直接判死刑……看她妈还敢不敢……老子真想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2:35
没看过重庆公交车事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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