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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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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9
建议修法!一律判刑!一车人的性命岂能治安处罚了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8
这种事频发,要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7
以后发生这种情况,司机立即停车报警,直接把这种人拘留,劳动改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6
既然已涉嫌犯罪,为啥才拘留10天,如此怎能惩戒那些不守法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5
这样没有素质的人,把别人的生命当儿戏,不懂法律的该处罚法,这种事该重处罚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5
量刑过轻,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4
抢夺方向盘应该按照,违害公共安全法来定罪,怎么一个拘留就算了,这样以后还会有这样事情发生,看看这些抢夺方向盘的人,基本都在三十岁以上,应该加强社区居民素质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4
抢夺方向盘应该按照,违害公共安全法来定罪,怎么一个拘留就算了,这样以后还会有这样事情发生,看看这些抢夺方向盘的人,基本都在三十岁以上,应该加强社区居民素质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4
这种绝对要0容忍,否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3
建议这样的事情发生应重罚。判刑。才能杜绝这种恶劣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3
大妈怎么这么不理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2
以老卖老有这样的老人羞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2
十天太少了,应该判刑,看以后还有这样的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1
该给予惩罚!让那些抢夺方向盘的人晓得其行为的严重后果,同时公交车也应该考虑安装有防止外部打开进入驾驶区域的防护设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1
违法成本太低咯。才十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1
为什么不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1
但是为什么这么轻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0
   这位大妈是想出名还是在干啥?简直给绵阳人民丢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20
我大绵阳也有这样的垃圾人,不配在文明的绵阳生活,打回原籍,永世不得到绵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1 11:19
其实对这种抢方向盘的行为量刑过轻,应该判他个三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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