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前面,库区受益群众应当适当考虑大家的利益,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太离谱导致工程延误。仔细看来楼主的发言,主要是要表达:自己的房子被拆了赔了410元/平米,而没有购置安置房的资格,第二就是拆房子的方法不合适(没有达成协议就被拆了)。这两个问题了,拆迁办也回复了,具体情况网友都不知道,是否是属于拆迁办说的房子上已经没有户口了(封库令发布前已经将所有户口都迁出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能按照文件执行,也就是只有赔偿没有安置房资格。如果不是,那么可以继续找有关单位反映,我想政策是对大家制定的,不会因为你一家不执行。第二个,至于说违法强拆的问题,就要看拆迁办是否与你进行过沟通,还是沟通过程中对于赔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是其他情况?信息量太少,不好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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