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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斑马线前车不让人酿惨剧!峨眉山市一辆越野车撞翻斑马线上5名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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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50
非常分享得!谢谢大家平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56
你个傻逼婆娘,你还好意思说这句话,无视别人的生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09:59
这狗日的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00
没有去过不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04
斑马线超速造成事故 保险不理赔 司机入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15
在前一个月我家4岁的小孩在红绿灯处也被车撞了,幸运的是只是一点皮外伤,到目前为只撞人的车主不闻不问,相关部门还判同等责任,请问天理何在住院第二天医院就要求出院,如今这社会是不是没有关系就不行,求支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26
要照顾车内小孩你就把车靠一边嘛,行人也不受这种苦嘛,所以开车不要三心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26
请尊重行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36
说句实话,我没有车,有的行人看到车让他的时候吧,他好像蜗牛一样的走,人家那个急呀,不让吧,又说人家开车的不礼让行人,都有难点,小孩子都知道,过马路左右看看才通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0
国家早就有规定的,斑马线上车让人,照顾小孩不能成为伤人的借口,应该负法律和民事责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3
所以斑马线并不一定就安全,照样要防野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3
这样全部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3
我们这里的车辆在斑马线根本就不让行人,只有行人让他,因为他不断的按喇叭,又不减速。吹得你心慌,不让都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4
我同意车让人。你开车时候是司机。下车了你就是行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5
处罚太轻,按过失伤人罪处理,开车的就不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5
建议交通法是不是可以取消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做副驾了。当时如果是换了很多人都会和这个驾驶员一样的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5
交警说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7
正常绿灯我会让,小娃儿老人我也会让,那种年轻人,不看红灯闯红灯这种怪哪个?我走路我也会遵守交通规则。我个人觉得,行人闯红灯和车辆闯红灯一个性质,凭啥子都是司机责任?司机遵守了规矩,行人不遵守规则,凭啥子要遵守规则的人去给不遵守规则的人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47
车子成了杀人工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0:50
撞的好,现在的行人太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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