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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因长期喂食流浪狗,被视为其主人,赔偿被流浪狗咬伤者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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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05
当好人就是你的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05
养狗咬人致死,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既判坐牢,还重判赔偿不低于八十万以上。如赔不起,让爱狗人士一起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09
这样不公平啊,流浪狗是无主的,人只是出于好心,给予食物,但并不代表收养了,这责任为什么要推到投食者身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1
判得好。流浪狗都应该处理掉,伤人事件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1
判得好。流浪狗都应该处理掉,伤人事件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1
判得好。流浪狗都应该处理掉,伤人事件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1
判得好。流浪狗都应该处理掉,伤人事件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1
判得好。流浪狗都应该处理掉,伤人事件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1
判得好。流浪狗都应该处理掉,伤人事件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1
判得好。流浪狗都应该处理掉,伤人事件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7
天朝法律牛笔不拉屎!那你接济了一次乞丐,那他也是你fare,马上带回家养老送终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8
法院脑子有病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19
有点不合理,为什么要人家赔钱,人家都是好心人。

发表于 2019-1-4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古到今都叫人做善事,不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吗?咋现在做善事还整成走不脱干路了呢?野狗跑来吃点吃东西,又不是拴住喂的,也没叫野狗看家,咋会有责任呢?看来不去扶倒在马路上的老人的确是正确的。谢谢法官提醒我们,谢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22
以后那个还敢出去做好人好事,那些英雄把人救了而自己牺牲了,那英雄人家怎么没有叫那家人赔偿金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39
流浪狗,不应该怪罪喂者有罪,不是教人不生爱心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39
扼杀了爱心了,这样的逻辑的话,流浪人口袭击伤人,就该流浪收容所负责任?

发表于 2019-1-4 1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爱心有错吗?这是政府出了问题,呼吁动保法早日出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4 10:44
千万别做好事,一不留神你就会倾家荡产

发表于 2019-1-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的禁狗令哪个部门执行?咋没见动静,敞放的狗还是满大街都是,大型犬也坦然自若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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