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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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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入室行凶,意图明显,而且刺伤三人。屋主不正当防卫那算啥?难不成犯人是警察的家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既然是正当防卫,就不应该定罪为故意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这种人死不为过,叫我也要为了家人安全也会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这个就是正当防卫!在国外没有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可以直接打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三番五次的骚扰威胁报警了都没有作用!事后自我保护还被警察说防卫过当!到底是律法的漏洞太大,还是说法律可以约束的就只有奉公守法的老实人!难道只有这一家三口有人死在歹徒手上才算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这女的绝对是主观故意杀人,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不豁出去趁机砍死他。以后会遭报复,说不定全家都会被杀。她当时冲上去补刀,绝对是牺牲自己,保全家人的做法。
所以,判一个女的一两年就行了。也算尊重警方了。
这要是在美国,敢进人家里,都不用讨论了,直接击毙,还是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应该是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警方说词不公正。首先男人持刀入室行为。这个定为是故意杀人。我们有良之的人不会支持警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正当防卫,他是带刀翻墙进入他家,已经构成犯罪了。如果不进行反击难道等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至少我个人认为是正当防卫。首先,任何人都不能未经他人的允许下私闯民宅,何况还带着凶器,对当事人已经构成了人身威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正据确实!王磊该杀!不杀社会大变!没有自我保卫的意义!法官是王磊的亲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这个很显然是正当自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法律是保护泼皮的法律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这种人该杀,留着是祸,警方是怎么办的案,谁买通警察,该定罪的不定罪,不该定罪的办的什么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3
别人持刀翻墙金家门了都,还不算正当防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4
你他妈的想得也真是美啊!   哪天歹徒带刀跑你家里去杀你狗日的全家一人几刀,老子看你怎么办,傻逼呆子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4
你他妈的想得也真是美啊!   哪天歹徒带刀跑你家里去杀你狗日的全家一人几刀,老子看你怎么办,傻逼呆子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4
这不算正当防卫的话,以后三千万单身汉都可以为非作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4
夜晚携带凶器侵入他人私人空间,这本来就是一个性质很恶劣的事情。并且向他人行凶,该死!必须死!不然怎么保证咱们普通老百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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