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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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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我们的法律 怎么都是保护施暴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1、翻墙入室 就代表了侵犯  2、持刀伤人 就代表了行凶   就这两点说明正当防卫成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国家法律必然支持积极主动保证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否则,犯罪成本太低,必然导致社会乱象重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为什么警察在人民群众眼里信誉不好,就是这么一批害群之马弄的,请问警察在面对持刀暴徒怎么办?如果防卫过当也是当时情况造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这么明显的正当防卫,还有啥可争议的,难道让坏人把一家人杀掉一个、二个再反抗,那就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这种人终究是祸害,他伤害其家人太深了,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都拿刀跑到别人家里,而且还伤人。警察说故意,警察叔叔是吃干饭的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判一家三口有罪的脑壳都有屎!居然还逮捕?!带刀入室,可见嚣张跋扈到何种程度!还打伤、刺伤一家三口…这样的人死不足惜!活该!活该!难道咱们的社会风气就是:别人要在咱头上拉屎,我们还得主动把头伸过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肯定正当防卫啊,都打到家门口了,难道要等人家继续爬起来把一家人都砍死才高兴吗?臭屁的警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你脑子有病?长期骚扰,导致女方无法正常生活。不跟他谈恋爱就要她一家不得好死,这种还不算正当防卫?我可去你妈的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5
有这个事实,就该死两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只有取消“正当防卫法”,学习参考美国的“不退让法”,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如果是此歹徒闯入警察家里,要杀你的女儿,妻子,我不知道这位警察会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这就是自己找死,背时。跑到别人家去行凶还伤了几个人,被打死了还告别人故意杀人。我想说的是警察舒舒,我们只是平头老百姓没有像你们那样经过专门培训。面对这种事情我们唯一的选择是有多大力使多大力,如果都像你们警察舒舒那么冷静。你要抓的人就是死者了,摆你面前的就是三具尸体了。你们这会还有闲心去讨论是不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吗?这会你们怕是漫山遍野的抓死者了,然后几天抓不着就慢慢变成破不了的案件咯,最后就不了了之了。那么请问警察舒舒们,当你们的家人或者是你们的子女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你是选择正当防卫来判呢还是选择故意杀人来判。请你们摸着良心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死的好 必须算正当防卫啊 都带刀具入室行凶了 难道我还有让他坐下来喝茶 问问他杀不杀我再反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该杀,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该杀!死了喂狗!支持捡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对了的。要杀死。不杀死以后这种人万一回来报复死的就是你们自己三个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6
保护违法犯罪的法律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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