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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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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难道要等罪犯翻墙入室强奸杀人再逃逸,警察去破案,难道警察没事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入室属于正当防卫,在公共场合属于故意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正当防卫,最多一个防卫过当,怎么可能是故意杀人,他带了凶器跑别人家行凶,别人还不能反抗了,难得得家里死个人躺起,才能防卫不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我能说警察是智障吗? 家算不算私人领地?都入室行凶了  还防伪过当  过你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捡-警各行其事害死老佰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进屋已刺伤三人,三人可以反杀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如事实准确无误,该男子就是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8
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放到古代。这个男的除了自己活该,家人还要被连累,株连服刑。死的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带凶器入室   非奸即盗  死有余辜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这还不是正当防卫是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王磊带着凶器入室,而且事先砍伤其王晓及家人,已造成故意伤害,王晓及家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当王磊倒地后,王晓母亲(王印芝)不应该继续砍王磊的颈部,这一点属于防卫过当,稍微带有点气急下故意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这还用争议吗?家是老陌姓最神圣的地方、只要是未经许可强行进入就应该无限防卫、不能等到受伤了才防卫。给点安全感和居住尊严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警方啥意思,难道人生受到威胁就应该坐以待毙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上门行凶就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一家人饱受长期的骚扰,面对一个随时携带凶器的人,这一定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首先我们不讨论死者家里是不是有“关系”,怀揣着凶器闯入别人家中,难道不应该称为歹徒,既然歹徒闯入家中企图伤害家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奋起反抗,难道应该等到受尽伤害之后再来博得法律的同情,博得世人对歹徒的谩骂和谴责,法律的意义在于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迫害侵害,当然歹徒也是人,可在歹徒准备实施犯罪的那一刻,他就应该失去了法律对他的庇护,我希望公正,不希望在看到一折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我觉得二者都没毛病,警方要证据是办案的基本,警方不是都得怀疑么,检方下的性质也没错正当防卫,不正是刑事司法公正对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三番五次持刀跑到别人家里,而且还打伤了人。这不属于正当防卫?难道要弄死一个人才算正当防卫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39
这还不是正当防卫,什么才算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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