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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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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幽默的正义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应该放人,自己不反驳,死的是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让那些警察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他(她)们的女儿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把警察打的鼻口出血,看他还手不还,假如还手,就告他打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是正當防衛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这样的人怎么叫故意杀人呢,简直不是人,这样的人就该把你女儿干了你才不会说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支持检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话说我还没说完呢!哎!先说一下闹的众所周知,又多次报警无果,王磊一再威胁生命多次,王晓一家更换时间睡觉,王磊持刀非法入室多次;如果王晓一家早就知道,怕是有一天不是王磊死就是王晓一家惨死;一旦王晓一家认识到了这个事实的话,设计陷阱等着王磊往里跳也不是没有可能性;月黑风高的,如果事情变成了王晓一家合力杀王磊,而王磊拼死反抗,乱挥刀的过程中刺伤王晓一家的,那么事情又另当别论了!因为众所周知是王磊先威胁生命在前、持刀入室在前,这些罪名反正王磊已经坐实了的。【所以我说了如果以上你们办案机关调查结果属实,确实是王磊先动手杀人,王晓一家合力反抗,反杀王磊,那么王晓一家确实无罪。如果事情并非如此,而是我刚才假设的那般,那又另当别论了,人啊!不能被其表面现象所蒙蔽,多想想它的可能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8
很明显,死者家庭在当地有一定的政治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9
中国的法律太仁慈,太模湖。有侵犯在先,即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是无稭之谈,先犯了人但败了是被侵者的罪,难道要被侵者等死,等残了还有还击的力量吗?他又想犯罪,又高估了自已的实力被反杀,难道是被侵害者的错?混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9
入室行凶,事实成立,犯罪人就该杀。难到非要被坏人杀了人,才能正当防卫?检察院脑袋有屎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9
都追到别人家里了,还对人进行骚扰,我觉得肯定就是正当防卫,死了都是活该的,谁让他自己没完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9
警方的脑子进水了?一个男人带刀翻墙(非法进入)进入别人家骚挠女孩,并先用刀捅伤其家三人,其家人反抗将其杀死。明明白白的正当防卫!你不杀死他,他要杀死你全家!怪不得俗话说警匪一家,全和文强,王志军一样,表面是警察,实际是贪得无厌的土匪!夲案中警方就是非法入室行凶匪徒的保护者,后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9
死者也是有点过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9
都这样了,还说防卫过当???男子非得把别人弄死了受害者也不能还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9
这属于非法入侵他人是人空间 ,有目的性并且带了凶器,为了保护家人及自身安全,完全合法,合理,合情。对于这种恶势力就不能低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检察院主持正义,依法定案,纯正当防卫,杀了凶手罪犯,警三娃不依法办案,允当黑保护伞应严查,严惩不做为的狗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谁来替弱势群体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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