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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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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了,两种可能都有。到底法律是怎么样判?我们这些普通群众也需要答案。当我们普通群众遇到困难,危险的时候,难道不应该用尽全身力气反击吗?这是每个人的求生欲望,都需要自保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妈的都拿刀跑到别人家里去了都不反击,还算故意杀人,这没法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自食恶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事,你们一家可能都危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真可笑,受害人三番五次报警都得不到警方的保护和抓捕,靠自己防卫成功却又成了犯罪。警方你就是个看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司法存在的目的是保护,而不是为了处罚而存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可笑可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公安局有保护歹徒之嫌疑,尊纪守法者再让执法机关给整一下,社会风气就走了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0
我认为是正当防卫,对那些无赖的坏男人应严加法办!扰乱社会安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1
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法律和执法者没有底线,还谈什么道德与法治,谈什么伟大复兴???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1
说得很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1
說實話這人該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2
公平何在?是不是非要把3口之家杀害了再抓罪犯。你们警方保护不了公民。那老百姓就自己保护自己。死者带刀闯入别人家行凶,被反杀是死有余辜。希望法院公平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2
长期骚扰……不等于初次,不选择报警,依靠警方力量保护自己一家……而用自己所伪正当防卫,有点糊涂。看不起警方……如果不是长期骚扰,是第一次正当防卫就整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2
死了活该特么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2
我也足得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2
一味的纠缠别人家庭,属于犯错,老爸小时候没管好,死了之后才知道独子。以前干什么去了。你不带凶器去别人家里,人家在家准备武器有什么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2
肯定是属于正当防卫啊!女孩和女孩的父母都已经被他捅伤了,再不防卫死的可就是女孩一家三口啊!这样的还要被判刑,那就真的是法律不公了!女孩一家已经忍受他够久的骚扰了,这事哪怕是发生在警局的任何一个公务员身上也会让人忍无可忍的吧!法律本是保护弱者的武器,如今弱者不止得不到它的庇护,反而还要受到它的惩罚,天理难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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