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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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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56
正当防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57
这就是完全的正当防为,警察完全是昏头了吧,以后这件事最好生在办案警察的家里,就可以算作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58
我觉得首先持凶器私闯别人民宅行使犯罪活动就已经可以将他击毙都不算过,在国外没经过主人允许私闯民宅人家有权利拿枪杀死你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58
可能在公安局有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59
这肯定是正当防卫,经常带着凶器去家里威胁人家,如果没有几个人反抗,可能死的就是家人!自己想去杀别人,被别人迫不得已杀了,警察却说是故意杀人,简直是醉了,难得等他把家人都杀光了,才去定他的罪,否则别人迫不得已正当防卫杀了他,别人就被说成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59
当凶手要行凶时就要双手投降给他吗?凶手行凶的时候就等警察来收尸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0
这事如果发生在你家里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0
正当防卫,必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0
如果定性故意杀人,那么长期骚扰,带凶器上门入室就是正当骚扰和正当入室。骚扰有理?带凶器上门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1
肯定正当防卫,不然以后有贼进屋也不敢反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1
最多也就是防卫过当啊!哪来的故意杀人之说,一个人拿着凶器跑到我家里来要伤害我一家,然后说我故意杀他!天理何在?法律的公平何在!此案警方也有责任,这个王磊经常对受害人一家进行骚扰,警方没有进行有效的措施,间接的导致后来的结果!本人觉得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1
请问警察人家几次报案为什么一次都没抓住王磊,试问警方比这大的案子都破的了!为何一个小小王磊抓不住?我只能说,“”你懂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1
就是担心被害人的老爸报复,能教出这种独苗,也是有问题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2
这种人就该死,别人都拿刀到家里来伤害自己了,难道不该还击吗,如果不致他于死的话,将来还会再找上门了。这样家人也要付出代价的话,法律就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2
难道真的要等这男的把一家人杀死,警方才觉得应该是事情的正常发展吗?刀都架脖子上了,还不能极力反抗吗?这样的人渣留着也是祸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2
该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2
这个应该无罪释放,而且国家应该鼓励这种正当防卫。现在的法律都是保护坏人,这种狗屁法律为什么还存在?说明当官的都不希望改掉这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2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3
带凶器入室致人受伤,还是防卫过当,那家人死一个才是正当防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03
我觉得提刀是闯民宅。等,我觉得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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