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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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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 19: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一堆法盲以法制国,你认为这个国还缺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5
王磊该死自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5
不是正当防卫是什么?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6
那是謦方亲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6
当然是正当防卫嘛,不打死他就算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7
此案是典型的正当防卫。警方此前没有“抓捕“到行凶者,是否故意放纵不得而知,但对强闯民宅正在实施的不法伤害奋起反抗,将歹徒杀死时,警方却替歹徒呜冤,将受害的一家人当成罪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纪检部门应该介入,查查警方的猫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8
一般来说在中国这种情况,这么判无非看两点,一:死者家里有没有钱或权二被害者家里有没有钱。。如果俩边都是啥都没有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现在这情况应该是死者家里有点钱,但不算太有钱。不然这则新闻根本不会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8
属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9
你跑到我家里来砍我,我还不敢弄死你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9
人查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19
第一 父母女儿正当防卫 第二 男方涉嫌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0
说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0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1
如果警方维护王磊的话那将有很多王磊之流的不法分子出现敢问警方能百分之百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吗?出现此案警方不觉脸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1
长期骚扰、携带武器、私闯民宅,就算是防卫过当,也要搞清楚当时情况是主观意识还是客观意识,人家是自保才补了几刀,这样判下去,以后谁还敢还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1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1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1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2
杀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22
难道要被强奸了,你警察才认为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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