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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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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6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什么才算?民警之前无法保证别人家人安全,出事了还不让人防卫?对于嚣张狂徒不能一味退让,不然只会助涨他的嚣张气焰,他能走到那一步,也有民警的一部分责任。毕竟只是警告,未对他实施实质行的惩戒,所以他才越发嚣张,所以这一家三口我认为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6
锤子防卫过当,人渣太多法不严惩,留着祸害他人,才会有这种喜剧判罚,翻进民居这是什么行为?强盗、土匪!祝讲防卫过当的人们都遇此类事,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键盘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6
如果不是那家人勇敢面对,恐怕是一家三口人会命丧黄泉了。难道该让坏人杀死一家才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6
正当防卫,!警方理应支持防卫一方,才是公正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7
管治刀具是你警方定的吧?你们警方也多次调和都不成功,而且还是先动手伤人在前。那照你们观点黑是你白也是你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7
应当追究当地警方不作为,乱作为!入室行凶的恶人之前人家三番五次的报警,警方完全0作用!现在事发后又开始充当大尾巴狼,四处乱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8
我在说两句,我们国家法律给犯法的人提共了最好条件。因为犯错的人是对的。自卫的人难到还有错吗?在这样下去话?我们国家犯法的人只有日夜上生,在这样的话,《人人都可以为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8
这个很明显防卫过当的。女方三人在王磊失去反抗能力后继续进行殴打,将其死亡,这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性质。所以说,这个虽然不是涉嫌故意杀人。但这明显是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9
这样的案子咋会防卫过当,还拿胸器晚上去女孩家,要不是人家一家命大,激烈反抗一家三口死了咋办,这样的人渣留着也是祸害,不死出狱了肯定还要祸害人家女孩,这样的案子还少吗?警察叔叔就不要为这样的人渣说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39
既然是带刀入室且又伤人,一家三口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应该判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0
他们为民除害应嘉奖,另调查下死者家人是不是有保护伞哦?一起毙了,除恶当务尽,现在怎么经常有这类事呢?毛爷爷快起来杀一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4
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4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4
有句话叫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带着刀来谁知道有什么后果,不可能让他把人弄死了再反击吧,这种人就该死,我觉得算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6
带上了水果刀还没有伤人的意思?那你觉得他是带刀自卫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6
即然巳代刀入室,就有杀人的想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6
我们都是普通老陌姓,在这样一家三口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谁还能保持冷静?我着公安局知法懂法的人也未必做得到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7
这一家三口抢了警方的生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7
私人财产不容侵犯,何况到人家里闹事,查清事实定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9:48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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