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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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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20
死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23
这样的男人既无知识,也无文化,无能无耻,更是无赖,只有一身蛮力,别人不干就算了,自己要轻身也怪不着别人,社会负担,男方父母只有一个孩子也应该管教,走到这一步应自行负责,社会来帮你教孩子无非法律,你只有一个孩子怎么了?难到打杀别人都不能还击了?女方不喜欢别人就一点机会都别给他人,男的什么感受关你什么事?还去解释一晚,无聊,往往女人的心软,柔情是会害人的,让男的总认为有希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24
警方想方设法想罚款,搞创收,抓业绩,什么违法执法已经不是警方的是重中之中,只有这个理由,才可以解释中国法律在警方执法时总是出现许多怪现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28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33
这些东西对付普通百姓一套一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35
美国在这方面就做得好,只要是私闯民宅,直接一枪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35
不打死。等着以后报复还是举家搬迁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35
死者有熟人在公安系统工作。或者,当地公安首先考虑的是规避自己的风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37
现在中国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42
支持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47
中国的法律该修改了,妈的还给坏人让道,帮警察办不好的事办理了,该奖励才是,是你家遇到了这事,你看你是不是早就下手了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50
革命前辈唱得好,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在国外私闯民宅已经可以就地正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52
还用得着讨论吗?正当防卫!该反杀,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52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56
搞笑 都到人家屋里挑衅了 不杀他 死的就会是人家全家 不去人家屋里又怎么会杀了他 难道正当防卫也错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6:56
死了干净,死了清净,死了太平。持凶器入民宅行凶,还是人?还有屁的保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7:06
再说两句:如果这次警方辩赢了,我也来个翻墙入室,把警察的妹子干了,反正谁也不敢动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7:08
我认为是正当防卫。因为你代刀翻墙入屋,又伤3人。警察同志如果是你的事,你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7:09
我认为王磊是坏人不杀必定是坏人要杀害好人,一家三口实在无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07:11
王晓一家三口的正当防卫行为应该提倡,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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