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5
如果警方认为是故意杀人的话,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感呢?我个人认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5
如果在自己家里都不能保护到自己的人生安全,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当地的警方应该对此事负行政不作为的责任,建议调查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6
难道要等流盲杀死这一家三口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6
感觉这个当警察的领导在帮助凶手说话。没有防卫.没有正义,何来法制,法律的建全。去严打犯罪份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7
没有生女,就不会发生上述之事,发生了,各打五十板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8
这事和我的85%相像,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也是哈尔滨的男子,一直骚扰我,还敲诈我钱,报警都没有用,给他钱了,到现在都还在骚扰我,什么话都说的出口,还编造各种个样的故事来威胁你,严重骚扰到我的生活了,这该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8
评什么一家三口要等流盲杀死而不能反抗!我认为正当防卫无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9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19
这样的坏人就该死了,不然还会害别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0
要是在美国,私闯民宅,还带刀具,被打死活该,根本没主人什么责任。在我们国家,这么明显的无赖事实,而且当地警方数次处理未果后,发生的恶性事件,当地警方为什么处理未果,难道没有一点责任吗!既然警方保护不了自己,自己在家动手保护自己不受入侵歹徒的侵害,难道也不对啊!真是神奇的警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0
就是要有分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0
已向公安局反应多次,应该受到保护;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0
应当是正当防为,别人从外面翻墙进来就是小偷行为,主人是正当防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0
煞笔警方,曲解正当防卫,这种人渣死了,对社会有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1
我觉得呀,警察也不用去抓,等他把一家三口都杀了,然后在告他故意杀人罪,这样就不用纠结防为是不是过了,哎,这都是什么法律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1
对待歹徒,就应该这样,以牙还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1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2
国家法律应该定一个打死小偷不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2
属正当防卫,杀了活该!应该千刀万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1:23
正当防卫,在自己家中安全尚不能得到保护,还敢奢望其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