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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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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 1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者还会有罪?
如果有一天警察的家里也有同样的事件?
哪警察会开枪杀他吗?

发表于 2019-1-20 1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犯罪分子家庭有背景及关系,导致警方字字断章取义,人死了就是正当防卫了?

发表于 2019-1-20 1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抓到了关几个月或者几年,出来还不是一样骚扰,让人头疼一件事啊!孩子啊你的命就该到此结束了,安息吧。正挡防卫。

发表于 2019-1-20 1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防卫过当,当时已经把他打倒了,应该报警,如果反过来人家没有想要伤人,而一家三口以这个借口杀人怎么办?这种情况三个人应该把他制服了报警就是对的,如果制服了还下杀手,就不应该了

发表于 2019-1-20 1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另外可以说是入室抢劫,正当防违

发表于 2019-1-20 1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晶伟应当向法院起诉涞源公安局,因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抓捕王磊,这才导致了王磊被杀

发表于 2019-1-20 1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外的话,只要你闯进了我的院子,我就可以怀疑你是强盗之类的把你打死不判刑吧。况且这人还带了刀来的

发表于 2019-1-20 1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能怎么看,这完全是正当防卫,侵权都侵到家里来了,还防卫过当,说这话的人肯定脑残。

发表于 2019-1-20 1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凶犯如果进屋先拿凶气攻击受害人。受害人和家人完全属于自当防卫。

发表于 2019-1-20 1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院不批捕,警察就得放人,看样子天朝的法治还任重道远啊

发表于 2019-1-20 1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私闯民宅就有防卫的权利,闯入者带有凶器就对生命构成危险,不是我死就是他亡!正当防卫!!

发表于 2019-1-20 1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凶犯行为太猖狂,女的打得过男的吗?尽管还有家人

发表于 2019-1-20 11: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惩恶就是扬善。每一个人都有捍卫自己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警方早就该拘押反复施加侵害的恶徒,就不会有现在的命案。现在警方又抓住正当防卫的被害人不放,是对公民权利的无视,是对社会正能量的扼杀!

发表于 2019-1-20 1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在美国,房主人可以一枪打死入侵者而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9-1-20 1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他被杀死是完全的可能之事,完全是他应得的下场,对方的行为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我赞同支持检方的意见。

发表于 2019-1-20 1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属于正当防卫,杀死罪犯活该!

发表于 2019-1-20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评论怎么不见呢?沒有过激违规呀!

发表于 2019-1-20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评论怎么不见呢?沒有过激违规呀!

发表于 2019-1-20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都不是正当防卫,那就没有什么是正当防卫了!

发表于 2019-1-20 1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此事件可以参照下美国法律,个人觉得应该是正当防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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