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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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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6
死者有家庭有钱有权吗?像这样的人就该死,这一家人报警了吗?警察管了吗?如果警察没管就不能说这一家人有罪,警察都没结婚吧都没孩子吧,当什么警察呀这些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一定是正当防卫,不算正当防卫,以后这种事会更多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可能警察和歹徒是一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迟刀私闯民宅还伤人或许还打算杀人,这都不算正当防卫的话,你的家还是你的么,在家里还有安全感么。全都死了才算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正当防卫是必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明显的正当防卫还有什么要讨论的,警方调查的理由不充分,都是对自己工作中没有及时尽到消除隐患造成恶性后果的补偿办法。必定死人是大案子,如果在没有发生前就抓捕被杀人,(王晓家人已经多次报警,还长期受到骚扰,派出所有案例,村委会有证明)消除这个隐患可能也可以保住被杀人的性命,及时消除这起恶性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支持检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警察也太…,王磊带刀进去别人家里,并刺伤一家三口,这个才是故意杀人。警察进人家查案还要搜查令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都动用了管制刀具了,还伤人了,那就证明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了。还不是正当防卫?那就要请问领导们,难道要被人弄死了才能防吗?那还防个屁啊!看来说这样话的领导,是不是与死者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呢?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屡次骚扰,非法闯入,持刀行凶,别说不是故意砍死,就算是我觉得这也是自卫,除了保护自己更是保护了一家人,这有什么好判的,警察叔叔们是不是该认真想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有因才有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抓不到歹徒,抓良民呗。多简单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警方说得有点错,是他深夜翻墙入内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警方说得有点错,是他深夜翻墙入内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警方说得有点错,是他深夜翻墙入内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打红眼了,还有心思去报警?直接搞死才解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闯入他人民宅行凶,就是正当防卫,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7
我认为这个男子该死。女方家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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