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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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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应该来你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杀了就好没有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杀了就好没有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放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是因为他们一家三口不是警方的家人或亲友,又把警方的活了。警方肯定不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强耍爱情,还深夜带凶器潜入女方家中?男方这种本身具有主动攻击的行为,女方一家三口为保命和激励的打斗场面自然失控,理应属正当防卫。不信!警方家假如遇到此案例,也许一样会失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如果是长期骚扰这一家人!这种无懒不死这一家人能长期有安宁吗?就应该是正当防卫!只是有点过度!但这种人不死后患无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强烈建议正当方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强烈建议正当方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都不知道什么才算正当防卫了。以后做什么都不敢还手才是国家想看到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这都不是正当防卫的话,那么我也要去抢却了,反正平民也拿我没法,有警察做后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肯定正当防卫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死的肯定有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保护坏人是警察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别他妈给老子说法律,哪个警察说的防卫过当?如果是你家遇到这种情况,你还会说防卫过当吗?遇到这种凶残之人,人人得而诛之,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保护坏人是警察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杀的好,合情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警察算个鸡巴,就是条没文化的狗,都带刀到别人家里行凶了,还故意杀人?难道要让凶手把别人都杀了,你们这些鸡巴警察再来抓一个死人(这人就没想要活,)再杀一次?这样你们也立了大功?破了大案?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这种不知礼,不要脸的人如果任然活着,警方能随时随地保护他们一家人吗?这种情况下应该具有无限防卫权,没有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0
理智来看,私闯民宅已经是犯罪,至于这三人进行防卫合情合理,个人觉得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不了解具体情况只能这么说,但考虑该男子前后言语以及社会影响,建议按防卫过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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