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王晓一家早就报了案,公安机关干什么吃的,这起命案公安机关也有责任,王晓一家出于自卫,咱就成了故意杀人犯了呢,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私闯民宅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这男的和警察局是一家人。都跑到人家家里去伤人呢?还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警方坚持有故意杀人嫌疑,那警方应该保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的时候在哪里,反复报警,的时候警方在干嘛,是不是也该承担过失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当地派出所就是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就算防卫过度也是王磊自找的,这里面提到多次拿刀,而且同学,当地警方,村支书也证明。王磊完全符合自己作死的节奏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请广泛宣传,征求民众的意见。个人认为,王晓一家的做法可以理解,也不算防卫过当。但私自杀人总是不提倡的,所以要采取一些“惩罚措施”,比如监禁一年半载的,(不罚款。)以示警示教育大众:是不是可以尽量用呼救、逃跑、报警,或其他防卫性质的手法对付王磊一类人的入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刀都架在脖了上了,我还不自卫,还让他把我杀了吗?警察这想法就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法治社会,应该让合法的个体暴力看到一丝希望的曙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活该,不算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带凶器入室作案已构成犯罪,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都带家伙跑老子屋头来了,还故意杀人!!有意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竟然反抗,而不是把女儿献上去,这是伤害犯罪分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私闯民宅,美国可以随时开枪击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属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私闯民宅,杀无罪!借鉴外国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就算不打死,还等着下次来杀你全家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该杀。如果不反抗受伤害的就是那一家三口了。私闹民宅犯罪豆该严惩。中国法律就是太不严格了。犯罪的太多了。我觉得触犯法律豆该枪毙。看谁还敢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3
正当防卫,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