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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代表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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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3
拐卖者无期收买者10年已上,追查当地政府官员负重责,人口控制,无黑人的情况下,用五十年代的管理加上现代的科技管理,难道不能控制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4
同意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5
这个提议太好了,坚决支持!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制定者,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在某些最行的量刑上过于偏低,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危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6
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6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7
高呼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7
赞成,加大量刑,提高犯罪成本。拐卖孩子,伤害太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9
失去一个孩子,让家庭生不如死,我建议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19
非常赞同!早就该这样了!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20
直接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21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23
直接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28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30
买方的应按同伙罪论处,明知是别人的孩子或妇女,用钱买卖,就是资助犯罪,叫知情不报,同时,村委、社区、派出所、有管理责任,受害者应追诉这些人或涉及到的单位的过失责任,来补偿,只有,源头、终端市场规责,才能有效打击。还社会更长治久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33
应该直接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43
赞赞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48
这才是良心贴。拐卖妇女儿童,对于一个家庭乃至社会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这种犯罪行为已经构成反人类罪。不单是除以死刑,还应该株连三族。不用重刑是无法震慑这些反人类的家伙。
试想一下,一个本来美满的家庭,就因为这样的犯罪行为家毁人散。这种罪难道还不构成反人类行为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53
我建议,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58
拐卖妇女儿童者最轻都应该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加无期徒刑!这类人渣就算不能人道消灭,都不应该再给机会放回社会!试下想,一个小孩被拐会对几个家庭造成直接性的灾害,间接性又会给几代人带来灾难!!!罄竹难书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58
拐卖妇女儿童者最轻都应该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加无期徒刑!这类人渣就算不能人道消灭,都不应该再给机会放回社会!试下想,一个小孩被拐会对几个家庭造成直接性的灾害,间接性又会给几代人带来灾难!!!罄竹难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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