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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代表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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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0:58
支持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01
这样的法律法规相信是每个有孩子的家长都希望的,现在的人贩子真的太疯狂了,国家真的应该重视了,基本上都要处处提放着…………,偷娃娃的真的太多太多了,谢谢王宝艳的提议,说出了全国人民父母的心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02
无期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04
支持加重处罚拐卖妇女儿童罪,对收买被扮卖妇女儿童,只要收买人没有虐待ⅰ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并不阻止解救的,适当减轻处罚是可以理解的。主要制止源头犯罪才是根本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05
见议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13
必须死刑,拐卖妇女儿童让多少家庭伤心欲绝,四分五裂,这些犯人真的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为一点利益毫无人性,10年以上都轻了,国家加大力度处以极刑,国家不安定因素又可以减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17
直接死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23
支持!家家都有子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23
提议非常很好,是人民的好代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29
我觉得要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32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38
我认为卖方买方都是死刑。我们国家对于变相的抢劫,伤害致人身心,破坏家庭,破坏社会和谐。太容忍了。应该从思想的萌芽状态加以制止。思想肮脏,社会冷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0
犯罪成本太低,拐卖一个儿童,造成多少家庭分裂,如果被拐卖的能找回就10以上徒刑,找不回了就直接枪毙,要不然有关系再来个表现好减刑,和没判没有区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0
十年以上至死刑,用绞刑更有力震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4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8
直接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9
加大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00
这种人印用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02
热烈拥护张代表的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05
强烈支持这种观点,国家应出台更加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之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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