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明大王府小区业主麻辣论坛反映问题的回复
“明大王府”小区业主: 针对您们在通江麻辣社区以“致通江县建设局,通江县房管局,通江县东城社区各位领导”为题所反映的问题,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证,“明大王府”项目系四川明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业主已于2014年陆续入住。项目建设单位与四川锦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明大王府”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一、面积划分问题:电梯公寓的分摊是依照《房产测量规范》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及《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等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的实施细则来进行分摊的。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是按照分摊公式计算出分摊系数,逐级进行分摊。分摊系数不是统一的标准,是按照参加分摊的套内建筑面积总和与需要被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的总和依照分摊公式计算出来的。 二、房产证的问题:由于我局原承担的房屋产权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登记职责已划转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2016年7月26日起我局不再办理房屋登记发证业务。您们的房产证问题建议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石牛嘴广场处)作详细咨询。 三、物业收费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巴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之规定,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积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我局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约定规范执行,按规定配备安保、维护、保洁等人员,倡导职业道德,履职尽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提升,对不履职尽责的物业管理人员加以整顿和规范。 四、停车费的问题:针对小区业主反映车库停车收费550元/月过高的问题,小区物管部于2019年3月7日组织召开了由小区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企业代表、宕江派出所、东城社区及县房产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座谈协调会,最终确定车库停车收费标准为400元/月,业主代表基本满意。 在此,欢迎大家积极向我局物业管理股举报反映小区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解决,共同把明大王府建设成文明、和谐的小区。举报电话:0827-8697603。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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