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说,遇到了一个任何威胁,多次被欺凌,无法和解的情况下(如果报告老师,学校没有用的情况下)不能主动正当防卫,保持好人,善良的人自身安全,及早解决暗处的生命威胁。而是别人都在头上拉屎了,我才要去防止“屎掉落,”而不是一开始在他有杀人意愿时,就不能让他拔出刀,让他丧失拔刀能力,且逮捕,关他几年,且进行教化。或者知错不改,怙恶不悛,直接判无期徒刑,或死刑,让他净化主动,而净化有两种,改不过来的,直接消失泯灭,改的过来的重新做好人(很难很难切要有足够耐心与爱心,体制的全面等)。主动的自我防卫,有一句话,某种程度上,攻击是最好的防御。2.不能我是好人,只能乖乖地等待被杀,别人处心积虑害了我一回合,我才能还击。自己伤了不说,杀死对自己有杀意的别人,我还要被判刑。何罪之有?请问?非要我丧命了,杀人者才能被判死刑甚至不是死刑? 非要我受伤了,别人才能受伤。而不是一开始我就不受伤 而是害人者就付出代价?。等待他的改变? 虽然有的人可以被改变,但怙恶不悛者,你的减刑是对他的纵容。他没死,就一直会在暗处处心积虑地谋害他人,给好人,公众以恐慌! 人心惶惶!人心惶惶! 不提高恶人的犯罪 成本,不足以震慑有歹心的人!! 希望法律能更深谙人心,黑暗与光明,惩戒坏人与守护好人。不能守法者等待被欺。而坏者 钻目前法律的空子,黑幕遮天。猖狂无度。因为法律对他们的“宽容”——纵容!。仅以此思,感谢阅读,希望有守正者认同。如有不够全面,对的地方,大家可以讨论,真理越辩越明!。
3.校园欺凌,真的。给善良者 学生,以踏入社会前最初的噩梦,并好人有可能被黑化,麻木,——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对恶者,潜意识认同。。
4.复杂……复杂……可以说不能一言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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